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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MW起申报,西北区域备用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出台
日期:2023-05-24   [复制链接]
责任编辑:sy_luxiaoyun 打印收藏评论(0)[订阅到邮箱]
近日,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印发《西北区域备用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》的通知。

该规则下的市场主体包括:

卖方:国家电网西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(以下简称“网调”)直调电厂(非配套电源)、直流配套电源、五省(区)调直调且具备35%及以下深调能力公网火电机组,市场初期五省(区)调调管其余机组暂由省(区)电力公司代理参与市场,待条件成熟后,可自主参与市场。

买方:各省(区)电力公司、直流配套电源、自备企业。市场开展初期,仅引入部分自备企业试点参与。

输电方:电网企业

备用市场可分为日前市场和日内市场。卖方报量报价参与市场。买方可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参与市场,若报量不报价则作为市场价格的接受者。

允许市场主体日前分时段 (暂分三个时段:谷段(10: 00-16:00)、峰段 (7:00-9:00,18: 0-22:00)、平段(其余时段))申报不同的价格。日前市场出清结束后,允许市场主体修改一次报价,并封存,用于日内市场出清。

市场主体申报备用提供能力/备用需求最小单位为1兆瓦,申报价格最小单位为1元/兆瓦时。

通知原文如下:

原标题:1MW起申报,西北区域备用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出台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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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综合处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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